出境货物木质包装除害处理方法
一、热处理(HT)
1.必须保证木材中心温度达到56℃,持续三十分钟以上。
2.窑内烘干(KD)、化学加压浸透(CPI)或其他处理方法只要达到热处理要求,可以视为热处理。如化学加压浸透可通过蒸汽、热水或干热等方法处理的技术指标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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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国际标准中规定的烘干条件是:木材中心温度达到56℃后,持续30分钟以上。而炉烘干内的实际温度必须远远高于木材的中心温度,烘干时间也很长,因此对于包装来说,烘干所增加的费用还是比较大的。
二、溴甲烷熏蒸处理(MB)
1.常压下,按下列标准处理
温度 剂量(g/m3) 低浓度要求(g/m3)
0.5小时 2小时 4小时 6小时
≥21℃ 48 36 24 17 14
≥16℃ 56 42 28 20 17
≥11℃ 64 48 32 22 19
2.低熏蒸温度不应低于10℃,熏蒸时间不应少于16小时。
注:由于药物处理的可能性相对较低,而且对环境也有一定的影响,因此有的国家如墨西哥、韩国等国家,已明确规定不允许药物吃力的木质包装入境。
三、国际植物检疫措施标准或输入国家/地区认可的其他有害处理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