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中旬,福建一家大型玻璃制造企业未按规定使用了未经检疫处理的木质包装,陆续运抵澳大利亚港口的玻璃产品因被澳检疫人员先后检出不符合进境检疫要求而被拒绝入境,后经企业多次与澳方沟通,终允许进行检疫除害处理后入境。36个集装箱无法如期通关,因滞港并作检疫处理等原因,给企业造成重大经济损失。 据调查,该企业使用的木质包装外表面包裹纤维板。企业误认为该种木质包装可不必进行检疫处理,离境前未向我检验检疫机构申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