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境木质包装申报不符应引起重视
据苏州检验检疫局吴中口岸统计,今年一季度已累计查获入境货物木质包装申报不符案件163起,同比增长96.39%。这一情况,应引起各方的高度重视。
经过对这些案情进行分析,主要原因一是申报时企业声明货物未使用木质包装,实际上存在木质包装。二是申报时企业声明货物使用的木质包装已经检疫除害处理,并按规定加施了IPPC标志,但经过查验却发现存在较多的问题,其一是木质包装未经检疫除害处理,也未按规定加施IPPC标志;其二是承载货物的木托、木箱等包装物有IPPC标志,但用于固定、支撑货物的木质材料未经检疫除害处理,也未按规定加施IPPC标志;其三是在入境货物使用的木质包装上伪造IPPC标识,用手工画IPPC图案,以此逃避口岸检疫。
为严防有害生物随入境货物木质包装传入,笔者提醒进口货物的收货人或代理报检企业,应做好以下几项工作,一是严格遵守入境货物使用木质包装的有关检验检疫法律法规,特别注意固定木架的标识加施问题;二要认真审核单证,实事求是,做到如实申报;建议在订货时,在货物提运单、装箱单等报检材料上加注包装性质,贸易合同上列明对货物使用的木包装检疫处理要求的条款。同时,检验检疫相关部门也要加强对进口货物木质包装查验,并及时反馈查验中发现的相关情况,以避免类似事件的重复发生。(许文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