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位置:首页 - 新闻资讯 - 包装资讯 - 又一波废纸招标来袭!回收企业快速来接单!
发布时间:2019-06-10 |
5月28日,江苏淮安秉信环保包装有限公司发布废纸外卖招标公告。外卖废纸含废纸筒芯及无法再利用的废纸板,数量在450T/月上下浮动,招标说明会于2019年6月20日13:30举行。
一、招标标的:
名称:淮安秉信环保包装有限公司的废纸(含废纸筒芯及无法再利用的废纸板)
数量:450T/月(数据仅供参考,实际会根据生产状况上下浮动)
招标期限:2019年08月01日----2020年07月31日
二、投标商资质要求
1、本次招标面向:造纸厂、经营范围含纸类经营项目的贸易商或再生资源回收公司。
2、注册资本金:大于等于RMB伍拾万元。
3、投标单位、中标单位、履约保证金缴纳单位、合同签订单位、发票接受单位、货款。支付单位必须为同一单位,否则我司随时可终止合同并扣留全额履约保证金。
三、招标说明会时间和地点
招标说明会时间:2019年6月20日13:30
地点:淮安经济技术开发区富士康路88号,淮安秉信环保包装有限公司行政楼会议室
招标时间:2019年7月5日9:30
地点:淮安经济技术开发区富士康路88号淮安秉信环保包装有限公司行政楼会议室
四、招标当日请携带以下合格投标商资质证明文件
1、营业执照(正、副本都须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并携带原件到场参加招标
2、法定代表人不亲自参加招投标事宜有委托情况的,需出具授权委托书(须注明委托权限并加盖公章)及被委托人身份证明。
五、合格投标商之资质审查原则及办法
1、我司招标审查小组将对此次投标商的资质审查,请将证件(营业执照、开户许可证)的复印件加盖公章(若为委托情况,还需提供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的身份证明),于2019年6月20日17:00前送(寄)到我司法务王亚平处,地址;郑州市二七区马寨镇康佳路南段(郑州秉信包装有限公司)逾期视为无效或放弃投标。"
2、合格投标商资质证明文件正本须在开标当日当场提供,资质证明文件加盖红章
六、投标保证金
1、凡参加本次招标的公司在招标前都必须向淮安秉信环保包装有限公司交付人民币伍万元。投标保证金,必须在6月28日17:00前打入公司指定帐户,并需经我司确认已到帐。逾期视为无效或放弃投标。
2、投标保证金返还方式:对未中标单位,招标结束公布招标结果后十个工作日内无息返还,对于中标单位,投标保证金直接转为部分合同履约保证金(总合同履约保证金金额为RMB50万元)
3、汇入以下帐号:
公司名称:淮安秉信环保包装有限公司
开户行:建设银行开发区支行
帐号:32001725336052501187
七、投标文件
1、投标商必须将密封、封口处有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名的投标文件在招标日(即2019年7月5日时)递交给我司监标人员王亚平,未密封、未签名、逾期视为无效。
2、投标书必须表示同意我司招标说明书内容及合同条款,否则视为无效。
3、有效之投标书书写要求:应使用黑色墨水或打印件;字迹清晰、不得涂改、污损;并加盖公章,一式一份。
4、投标价格书写要求:投标价格为含税(13%)价格,单位:元/吨(取整数),标的价格币别:人民币。
5、我司将不退还任何文件。
八、招标要求说明:
1、报价说明:废纸报价为秉信出厂价,即除废纸打包机由秉信免费提供外,打包,装卸,运输所需的设备、材料、人工、费用等均由废纸收购商负责;若使用我司叉车装废纸,需加5元/吨。
2、付款方式要求:我司要求的付款方式统一为电汇预付。合同签订为电汇价。若废纸收购商需支付银承,我司则按以下计算方式收取贴息的方式折成银承价:1-3个月银承:银行半年期贷款利率上浮10%;4-5个月银承:银行一年期贷款利率上浮10%。
3、废纸清运:废纸收购商必须每天进行废纸清运,将纸类废品处理完毕,地面清理干净,并及时出厂。
4、价格联动机制:以招标当日招标价与太仓玖龙报盘价相联动,价格每周做同比率调整,每周日更新价格。
具体调整计算方式如下:
1、招标确定的价格为8月1-3号的合同价格;同时合同中计算出实际7月底的太仓玖龙废纸报盘加权价。
2、计算(7月21-27号的太仓玖龙废纸报盘加权价)较(7月28-8月3号的太仓玖龙废纸报盘加权价)的涨降比例,依据8月1-3号的合同价格同比率计算8月4-10号的废纸合同价格
3、价格周度调整,以此类推。
九、招标方式:
1、我司招标小组于招标开始前审查投标商正本文件,并统一拆封投标文件;
2、招标共分两轮, 轮为投标商投递的标书价格,公布名次;第二轮根据现场抽签产生议标顺序,进行议标,议标两轮,不决标;
3、本次招标开标不决标,根据我司流程,此次的中标结果需上报我司总部,待审批流程结案后,向中标方发出《中标通知书》,并将中标结果通知所有未中标的投标,但招标方没有义务说明未中标投标商未中标的理由。
4、中标通知书是合同的一个组成部分。中标通知书对招标人和中标人具有法律效力。中标通知书发出后,招标人改变结果的,或者中标人放弃中标项目的,应当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上一篇:芬兰UPM携手复旦培养造纸业人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