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木质包装产品检疫流程
发布时间:2019-07-23

  检疫处理:

  1、依据客户订单,将产品入热处理库进行检疫除害处理。

  2.热处理前首先要在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出口货物木质包装检疫监管系统”上提出开工申请,申报产品的使用单位、联系人、联系电话、出口国家、规格、数量等相关资料。热处理库1#探头温度达到65时,开启“系统”的计时功能,数据开始自动记录并传输至检验检疫局数据库,热处理达到规定时间后,退出“系统”的计时功能,开始抽湿烘干使含水率达到20%以下。

  3、热处理要求1#探头温度达到75以上,转换湿度在84-96%之间,最大厚度5cm以下时维持的时间为7小时,最大厚度为6-9cm时维持时间为9小时,最大厚度为10-12cm时维持的时间为11小时。

  4、热处理结束后,在“系统”上提交“出境货物木质包装热处理结果报告单”,待审核合格后提交“木质包装处理合格凭证申请表”,待审核合格后打印“木质包装检疫处理合格凭证”,并到检验检疫局鉴字、盖章。

  5、对检疫合格的产品加施清晰的批号及“检疫除害处理标识”(标识左侧的图形表示国际植物保护公约(IPPC)注册的用于按规定实施除害处理合格的木质包装上的符号,CN是国际标准化组织规定的中国国家编码,801是深圳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核准的本公司代码,HT代表除害处理方法为热处理,47是深圳出入境检验检疫局的代码,DB表示该木质包装已去除树皮,ISPM15表示国际贸易中木质包装材料管理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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