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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9-08-26 |
加强出口木箱包装管理、提高包装质量、防止因包装质量问题而造成产品损失。
1、进入集装箱的出口木箱必须严格按照尺寸制作,最大外形尺寸(含加固的板条)不得超过1100m*1100mm*1100mm(长×宽×高)。如无特殊要求的箱腿高一律为100mm.
2.板材采用人工胶合板等出口免熏蒸木箱材料,出口木箱外观无霉点。底板、侧板和加固板条板厚18mm,盖板板厚12mm,四角楞边的加固板条,宽度不小于60mm,楞边并用铁皮装订加固。
3.装箱前箱底垫一层15mm厚度珍珠棉,装箱时玻璃应放正、靠齐,且玻璃之间要垫0.6mm厚度珍珠棉,要干净、整齐,并保证垫满、垫平整,玻璃装完后上面再垫一层15mm厚度珍珠棉。
4.若玻璃在箱内分两层或多层,每层之间要垫整块15mm厚度珍珠棉隔开,防止上下两层玻璃崩角或崩边。
5.必须按规定的数量装箱,不允许多装或少装,并且装完箱后数量要查对清楚,玻璃上部多余的纸要全部撕干净,便于查数,箱内不得有其他杂物。
6.钉箱时,每个钉箱部位至少钉三个钉子,呈“△”形钉牢,不准漏钉、鼓钉,箱底三条方木与板盖之间至少钉三个钉子。
7.所有出口木箱原则上均用木螺钉代替铁钉封箱。钉封木箱要注意钉子不能外露,钉后木条不能开裂,产品不能碰伤。
8.木箱含水率、静载荷堆码、跌落试验能满足SN /T 0273-2002《进出口商品运输包装木箱检 验 检 疫 规 程》的要求。
9.封箱后在木箱统一位置粘贴规格书,内容包含品名、型号、数量、堆码极限等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