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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9-09-24 |
国内外危险品贸易中不可或缺的是危险品包装,对货物的包装检验要充分考虑到包装材料、封口材料和衬垫材料与货物性质的关系,保证内包装材料安全可靠,包装封口适宜,包装衬垫材料具有防震、防摩擦、防潮及对液体货物有高度的吸附性并且不会与货物反应等。
危险货物包装通常包括容量不超过450L,净重不大于400KG的包装容器、中型散装容器、大型容器(大包装)等,另外还包括压力容器、喷雾罐和小型气体容器,便携式罐体和多元气体容器等。这里我们主要介绍容量不超过450L,净重不大于400KG的包装容器的编码规则。
一.危险品包装编码
为了清楚地表示危险品包装容器(外包装)的类型、材料和型式,《规章范本》采用了编码形式,即对每一种包装容器用一个特定的代码表示。
1.危险品包装编码一般由并列排布的三部分组成:
部分:阿拉伯数字,表示包装容器的种类,如桶、罐等;
第二部分:大写英文字母,表示包装容器制造材料的性质,如钢、木等;
第三部分(必要时):阿拉伯数字,表示包装容器在其所属种类中的类别。
2. 用数字表示容器的种类:
1——桶;
3——罐;
4——箱;
5——袋;
6——复合容器。
3. 用下述大写字母表示材料的种类:
1) A——钢 ;
2) B——铝;
3) C——天然木;
4) D——胶合板
5) F——再生木;
6) G——纤维板;
7) H——塑料;
8) L——纺织品;
9) M——多层纸;
10) N——金属(除钢和铝)
11) P——玻璃、陶瓷或粗陶瓷。
此外,“1”表示闭口,“2”表示开口
4.危险品包装包装编码示例:
1A1 闭口钢桶
1A2 开口钢桶
1H1 闭口塑料桶
1G 纤维板桶
6HA1 钢塑复合桶
二.危险品包装标记
1.标记用于表明带有该标记的容器已成功地通过标准规定的试验,但标记并不一定证明该容器可用于盛装任何物质。
2.每一个容器应带有耐久、易辨认、与容器相比位置合适、大小适当的明显标记。
3.对于总重超过大于30kg的包装件,其标记和标记附件应贴在容器顶部或侧面上,字母、数字和符号高度应不小于12 mm。
4.容量为30L或重量为30kg或更少的容器上,其标记至少高度应为6mm。对于容量为5L或重量为5kg或更少的容器,其标记的尺寸应大小合适。
5.标记应包括的内容:
1)联合国包装符号
2)表示容器种类的编码,例如3H1。
3)一个两部分组成的代码:
Ø 部分表示包装类别的字母:
——X:表示Ⅰ类包装;
——Y:表示Ⅱ类包装;
——Z:表示Ⅲ类包装。
Ø 第二部分
——对盛装液体的单一包装:标明相对密度。若相对密度不超过1.2可省略。
——对准备盛装固体或带有内包装的包装:标明以KG表示的最大毛重。例:X26
4)对盛装液体的单一包装:标明最高试验压力,单位为kPa;对盛装固体或带有内包装的包装:使用字母“S”。
5)危险品包装容器制造年份的最后两位数。
6)生产国代号:中国的代号为大写英文字母CN
7)危险品包装容器生产厂代号,该代号应包括该包装容器生产厂所在区域的检验检疫机构的代码。
8)危险品包装生产批次,用“PI:xxx”标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