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服务热线:
400-690-2690
您当前位置:首页 - 新闻资讯 - 包装资讯 - 木包装箱选用板材的要求指标
发布时间:2019-10-28 |
木包装箱的板材需要使用符合国家标准的松木、杨木、杉木等韧性比较好的木材作为板材,不能够使用死木等劣质原木。
出口木箱所使用的板材不能够出现腐朽,国内木箱出现的腐朽不能够超过构建的四分之一,腐朽部位必须任然具有坚固性。
同时木包装箱也不能够出现变色,国内使用的木箱只允许出现四分之一以内的霉菌变色,不能出现其他原因变色。
出口木包装箱不能够出现虫眼,国内木箱允许在一米范围内出现直径小于5mm的虫眼不超过六个,不能存在大于8mm的虫眼,同时虫眼必须不影响木箱的完整性和坚固性。
木箱包装在不影响外观和强度的情况下,允许表面有浅短的皲裂,皲裂长度不能够超过木箱板材长度的5%,并且裂纹的方向必须与木板方向一致,裂纹之间间距要大于200mm以上。
木包装箱上出现的木节,坚固的木节直接不能够超过板宽的20%,不坚固的不能够超过10%,木包装箱的板材在1000mm范围内出现的木节不能够超过5个(大于3mm的木节)。杉木允许出现不超过10个直径小于15mm的木节。
在不影响木包装箱密封的情况下,板材可以有不超过0.6%的弯曲度。
木包装箱不能够出现树皮。沿板材长度方向的斜纹长度不能够超过板材的10%。
下一篇:如何判断免熏蒸木箱品质是否合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