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木箱包装熏蒸处理越来越受重视
发布时间:2012-06-19

中国国内于2005年就制定了进出境货物木箱包装检疫规定,要求应当由输出国家或地区植物检疫机构认可的企业按中国确认的检疫除害方式处理,并施加专用标识,即全部都要经过熏蒸处理,防止里面的虫害。

在国际贸易中,木材是应用十分广泛的商品包装材料之一,但使用木箱包装也存在很大缺点,那就是出口国的有害生物附着在木制包装箱上随商品一起进入了进口国,解决方法就是熏蒸,分为热处理和溴甲烷熏蒸两种可采取的方法。熏蒸一般由国内专门的熏蒸公司来操作的,熏蒸证明是用于证明包装用的木材已经过熏蒸灭虫的证书。一般需要熏蒸24—48个小时(视具体情况而定),所以在订舱时一定要安排好充分的时间来操作,免得来不及进港和报关。关于熏蒸费用,有熏蒸公司制定,根据熏蒸的形式和时间来定,还涉及个吊箱费用。

我国的《出境货物木制包装检疫处理管理办法》于2005年1月10日正式公布。在木箱包装材料范围、除害处理方法、加贴专用标识等方面都采用国际标准。在新办法中,对实施除害处理并加施标识的木质包装生产企业做出了明确的规定。按照新的管理办法,木制包装箱生产企业须经直属检验检疫机构考核合格后获得除害处理标识加施资格,检验检疫机构对除害处理过程和加施标识情况实施监督管理。处理结果经检验检疫机构认定除害处理合格后,标识加施企业按照规定加施标识。未获得标识资格的企业应从检验检疫机构考核认可的木制包装除害处理企业购买已加施标识的木质包装,并要求提供《出境货物木制包装除害处理合格凭证》。直属检验检疫机构对木制包装生产企业生产的木质包装实施抽查检疫,不合规定或违规操作的,将被暂停或撤消其标识加施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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