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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7-11-15 |
近日,江苏连云港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对某家未如实申报进境集装箱内木质包装情况的企业开具了“罚单”,这是今年该局对不如实申报木质包装企业开出的罚单。
据悉,该局检验检疫人员在对一票企业申报为无木质包装的来自台湾地区的集装箱进行现场查验时,发现箱内有15件木制托盘,均无IPPC标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动植物检疫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法实施条例》的规定,经调查取证,检验检疫人员对申报企业作出处罚1000元人民币的决定,对该批木质包装实施了检疫处理,并将其违法行为录入企业诚信系统。
按照有关规定,所有进境的木质包装均需向检验检疫部门申报,由其实施检疫查验。未经查验的木质包装极有可能携带不明外来有害生物,对我国生态环境造成严重危害。连云港检验检疫局提醒广大进口企业,在办理报检时一定要如实申报,否则不仅危害了国家生态安全,触犯了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而且也会严重损害企业诚信,会被列入“黑名单”,企业将享受不到有关优惠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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