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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8-05-15 |
前不久,深圳某公司发生了一件“悲催”的事情,其出口到加拿大的一个集装箱的钢缆绳,因用作承载货物的几块小木板没有“IPPC”标识, 结果货到加拿大口岸时,加方检疫部门以木质包装无“IPPC”标识为由,责令连木质包装带货物全部退运出境。来回折腾了近4个月后,该批缆绳又回到了起点,不仅生意泡汤,运费、保险等各种费用损失近10万元人民币。
忽视小节损失大局
“IPPC”是国际植物保护公约(International Plant Protection Convention) 的简称,有“IPPC”标识的木质包装,可以在进口国免除植物检验检疫,加快通关速度,减少费用。但不少企业缺乏检疫意识,无意或有意逃避检验检疫监管,因此蒙受了经济损失。
缺乏检疫意识给深圳某汽车玻璃公司的教训就更为深刻了。考虑到汽车玻璃需用大量的木质包装来固定和包装,为便利货物通关,深圳检验检疫局专门派出专家,按照国际相关标准和国家质检总局的要求,协助该公司在厂区建立了木质包装热处理库,并为其培训了多名技术人员。在深圳检验检疫局的协助下,该公司木质包装热处理资格顺利通过了国家质检总局的评审而获得国际认可,其有权在热处理过的木质包装上加施“IPPC”标识。
不幸的是,该公司某负责人的检疫意识淡薄,认为小木板不值钱,处理不处理都无所谓,擅自指挥工人将未经热处理的木质包装加施“IPPC”标识,并用于包装600多个集装箱的汽车玻璃。结果这600多个集装箱的汽车玻璃漂洋过海到了美国,美国口岸检验检疫部门发现木质包装上有活的害虫,遂勒令这批货物全部退运出境。该公司因此损失惨重,仅运费、保险等直接经济费用就高达5000多万元,还延误交货时间数月。
个别企业不守规矩的行为已影响到了我国的整体外贸。由于我国出口欧盟的石材所用木质包装中曾被其多个成员国发现有活的有害生物——光肩星天牛,欧盟决定从今年4月1日起,所有来自中国的石材及类似货品都实施植物检验检疫。这针对我国的措施势必拖慢此类货物的通关时间,增加通关费用。
在进口方面,木质包装违规现象也十分严重。深圳检验检疫局在入境货物中时常能发现木质包装未加施“IPPC”标识,有“IPPC”标识的又检出活的有害生物。按照我国相关法律规定,深圳检验检疫局对这些检验检疫不合格的木质包装均作检疫除害、销毁或退运处理,对有伪报、瞒报行为的坚决进行处罚。
小木板也有国际标准
木质包装是指用于包装或加固货物的木板箱、木条箱、木托盘、木框、木桶、木板、木轴、木楔、垫木、枕木和衬木等,木质包装与国际贸易息息相关。有关研究显示,因木质包装在抗震、防腐、承载能力、装卸方便、可重复使用等方面的优势,国际货物贸易中约占70%的货物都用木质包装。特别是机械、陶瓷、石材等,木质包装更是必不可少。2012年,深圳检验检疫局共受理进境货物木质包装报检近20万批约400万件,可见木质包装在国际货物贸易的货物运输中所扮演角色的重要性。
木质包装的原材料来源于树木,其一大缺点就是易传带植物有害生物作远距离跨境传播和扩散,威胁进口国的植物生长和生态安全。深圳就有一个很典型的例子:梧桐山原本漫山遍野都是松树,如今却很少见,就因为受到木质包装传入的松材线虫的危害,上世纪80年代后期就消失殆尽。因此,世界上绝大多数国家都将其列为强制检疫对象,要求加强木质包装口岸检疫和处理。
今年以来,深圳检验检疫局从进境货物木质包装中,截获松材线虫、天牛等有害生物186批次,均按相关要求强制相关企业对不合格的木质包装作相应的检疫处理。
鉴于木质包装容易携带有害生物作远距离传播的特点,联合国粮农组织(FAO)早在1951年就通过了一个有关植物保护的多边国际协议,并制定了《国际贸易中木质包装材料管理准则》(简称ISPM15),建议所有国家或地区采取统一的木质包装管理措施,即在出口前对木质包装按照ISPM15标准进行检疫处理,并加施“IPPC”标识。
从2003年4月16日起,欧、美、日等30多个国家和地区已陆续采用了该项国际标准。我国从2009年7月1日开始执行。
贸易风险不难化解
与汇率、支付、政治局势等风险相比,木质包装所引发的贸易风险往往容易被人忽视。
“其实,只要有检疫意识,木质包装带来的国际货物贸易风险不难化解。”深圳市木质包装热处理企业协会会长周小洪介绍说。深圳目前有36家木质包装热处理企业经过检验检疫部门验收,由国家质检总局向国外通报并获得了国际通行的“IPPC”标识加施资格,已形成成熟的辅助产业,服务于深圳及周边地区的外贸企业(具体名单可登陆深圳检验检疫局网站www.szciq.gov.cn查询)。
周小洪说,向有资质的木质包装热处理企业购买符合国际标准的木质包装只比普通的木质包装贵30%左右,一个集装箱只需多花费二三百元就可规避因木质包装问题所带来的贸易风险,确保货物在进口国顺利通关。
金融危机后,欧、美等进口商对商品报价和成本很敏感,越来越多的客商采取DDP报价方式,即卖方在指定的目的地办理完进口清关手续,将在交货运输工具上尚未卸下的货物交与买方,完成交货。这意味着卖方须承担从航运、进口国报关到指定目的地的一切风险和费用,包括上述的检疫风险。为此,深圳检验检疫局负责人提醒相关进口企业,要增强自我防范意识,在与外商签订贸易合同时, 要明确注明木质包装的检验检疫及除害处理要求, 约定相应的违约责任条款。同时,及时了解国外对木质包装的相关规定, 不清楚的及时向当地检验检疫部门咨询, 避免无意识的违法。
(来源:中国国门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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