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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2-04-24 |
事实上,这类涉及到安全的标准相当重要并且急需,但是国家没有相关法律法规进行要求,只是作为推荐性标准,而非市场准入标准,所以企业并不重视。原因很明显,使用普通草绳或者钢丝绳包装捆绑比使用规定的特别材料要便宜得多,企业不会自动给自己增加成本。
法律法规的缺失对木箱标准化中的设备标准化影响也很严重。设备标准化主要包括货架标准化、卡板标准化、叉车堆垛机标准化等内容。以货架为例,现行标 准对货架强度的要求主要从承重量上作出了规定,例如承重500千克不变形。这算一个强制性条款。但在实际运作过程中,企业对此有自己的想法。现在国内有几 百家货架企业,市场竞争这么激烈,只要客户不明确提出要求,货架企业就不会主动在承重等安全性能方面下功夫,毕竟这需要厂家在材料、形状和加工等环节重新 考虑与投入,而成本上去后竞争优势就降低了。此外,一些货架企业还抱着这样的想法,货架质量好不好,没有一年半载或者几年时间是看不出来的,等到货架坍塌 时,早过了企业定下的保质期。这无疑为货架安全埋下隐患。
有一家外资货架企业的总经理就对国内货架安全标准提出了质疑。他认为,由于国内货架检测方法没有实现标准化,不同企业采用的标准就会产生较大的差 异。例如,有些国内企业生产的货架标示的安全系数与真实情况不相符,如果按照他们采用的国际标准来检测,比如承重量500千克的货架,可能需要从各个方向 施于更大的力量直到其变形,来确定货架可以承受的极限重量,各种检测要两三天时间才能完成。他抱怨国内货架企业在进行承重量检测时,只是放了500千 克的货物到货架上,只要货架还完好就算达标了。可见,不同标准下的检测方法无论对货架强度的要求还是对生产企业的要求都存在不小的差距。
牟惟仲认为应该将货架分为几大类,规定承重多少吨以上的货架强度必须达到多少,然后在此基础上规定安全系数,日本的安全系数为4,美国为3,欧洲为 2。我国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定2或3,一旦定下安全系数就成为国家标准,所有企业都必须同样执行。因为执行低系数的企业肯定比高系数的企业省工省料。不过我 国目前还没有这类标准,各种技术要求参差不齐。
所幸,货架的标准问题开始受到业内企业的自觉重视。2007年10月全国木箱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在南京召开了“货架标准编制研讨工作会议”。南京音飞货架制造有限公司、南京诺德实业有限责任公司、江苏六维木箱设备实业有限公司等主要的货架企业主动参与。“货架术语”、“货架分类及代号”、“仓储移动式货架设计规范”、“仓储货架生产管理要求”等4个木箱行业标准的主要内容已确立,上海国宝木箱系统工程有限公司参与的“卡板货架”、“贯通式货架”两个行业标准主要内容已确定,南京音飞货架制造有限公司参与的“组合式工业货架设计与计算”、“工业货架规格和额定重量载荷”两个国家标准正在申报。
作为另一个常用的木箱器具,卡板的各项标准目前也在待确定中。受到业界广泛关注的中国卡板规格标准,究竟是采用日本的1100×1100标准还是欧 洲的10000×1200标准成为主要分歧点。实际上,卡板的标准化之争某种程度上是贸易之争、利益之争。抛却经济上的因素,单纯从保障安全的技术角度分 析,木箱装备行业专家李守林先生认为,10000×1200的卡板更稳定一些,因为在此规格卡板上堆放的货箱为矩形,码放第二层货箱时可以调换长宽方向, 从而错开上下层货箱与旁边的货箱形成同一个缝隙,而1100×1100的卡板上货箱为正方形,则无法错开。
叉车等工业车辆的国内标准相对成熟,但也有企业认为现在的叉车标准太多太细,比如连气膜厚度等都作了规定。他们认为管理部门只需要将涉及安全、环保的标准及其检测方法规定下来就可以了,其他方面是企业随成本的调节灵活处理的细节,不必完全一致。
多头参与协调难
与木箱是个新兴行业一样,木箱标准化也是一个新话题,也同样存在多头组织、多头制定、多头管理的麻烦。
上个世纪90年代,国内木箱行业有明显的发展。到90年代后期,整个国家都开始关注木箱,其实早在那时,木箱标准化的话题就已经被相关部门提上日程。
木箱包装是个新行业,因此还没有一个统一的国家管理部门,而是由相关行业的管理部门负责相应方面的管理,同时各部门抽掉人员组成联席会议进行部门之 间的统一协调。比如管理部门,国家发改委、交通部、铁道部、民航总局、商务部等都参与木箱行业管理。木箱设备领域的管理也大体如此,交通工具属于交通部管 理,生产和运输的一些轻型设备属于机械工业部管理,木箱信息系统属于信息产业部管理等等,每个管理部门都在制定标准。比如,条码标准的归口管理单位是中国 物品编码中心,集装箱标准的技术归口单位是交通部科学研究院,卡板标准的归口管理单位是铁道部科学研究院。
“参与的组织多了,难以协调各方负责范围,标准的制定反而变得更加复杂。”牟惟仲如此认为。
目前主要有三方在负责木箱标准的制定。
一方是中国木箱与采购联合会的标准化部与全国木箱标准化技术委员会。2003年,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同意由中国木箱与采购联合会牵头筹建“全国木箱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全国木箱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直属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秘书处挂靠在中国木箱与采购联合会,主要负责木箱基础、木箱技术、木箱管理、木箱服务方面的标准化工作。它与中国木箱与采购联合会的标准化部参与制定的木箱管理标准相对较多。
二方是北京起重运输机械研究所标准化室与全国起重机械标准化技术委员会以及机械工业木箱仓储设备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全国起重机械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是由原国家技术监督局于1997年6月批准成立的一个跨部门(交通部、建设部等)的专业性技术委员会,秘书处设在北京起重运输机械研究所。2005年,中 国机械工业联合会同意成立机械工业木箱仓储设备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秘书处设在北京起重运输机械研究所。机械工业木箱仓储设备标准化技术委员会主要负责有轨 巷道堆垛机、无轨巷道堆垛机、桥式堆垛起重机、搬运车辆、出入库输送设备、剪叉式升降台、垂直提升机、自动导向车、货架、分拣设备、拆码垛机器人等木箱技 术领域国家及行业标准制修订工作。他们参与制定的木箱设备的技术标准相对较多。
三方是全国木箱信息管理标准化技术委员会。2003年,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批准成立了“全国木箱信息管理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秘书处设在中国物品编码中心。全国木箱信息管理标准化技术委员会主要负责木箱信息基础、木箱信息系统、木箱信息安全、木箱信息管理、木箱信息应用等领域的标准化工作。他们参与制定的木箱信息技术相关的标准较多。
这三个木箱领域的标准委员会负责的范围互相有所交叉和覆盖,虽然在人事上三方人员互相兼任,但在具体的标准制定上,作为不同的组织,仍然各自争取自己作为主导方。
比如货架标准,以前一直没有一个权威的部门负责,现在全国木箱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和机械工业木箱仓储设备标准化技术委员会都认为这属于自己的范围。
比如冷链木箱标准,全国木箱标准化技术委员会认为冷链木箱如同危险品木箱,属于木箱中的特殊种类,标准应由其负责,同时全国木箱标准化技术委员会还 了解冷链木箱的管理过程,制定标准更合理。但是中国制冷学会也认为这属于他们的范围,因为他们对制冷技术更了解??有先例。据透露,中国木箱与采购联合会 上报成立冷链木箱专业委员会的申请因此搁置下来。
不过所幸,在标准制定前各方争取主导权,一旦标准制定,各方基本没有争议,都会协同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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